(1)嚴格上下班點名制度和交接班簽字制度,杜絕弄虛作假,空班漏檢等現象。
(2)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查 3 次;機電硐室、無人工作區域以及煤倉上下口,每班至少檢查 1 次。
(3)認真填寫瓦斯牌板,字跡規范,數據準確。
(4)使用瓦斯檢測儀檢查瓦斯時,要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儀、瓦斯傳感器數據,發現誤差超過規定,立即匯報并做好記錄。
(5)嚴格執行管理制度,行走路線中發現“一通三防”問題(如風門敞開、風筒距工作面超過規定、隔爆設施失效、水幕停用、風機停止運轉等),必須制止或通知整改,并匯報調度室。
(6)巡檢過程中發現問題(瓦斯異常、停風等),能處理時,必須及時處理;不能處理時,必須匯報調度室,并守在現場。
(7)瓦檢員必須在規定地點交接班,交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注意的問題。
(8)檢查瓦斯時,每次讀數不得少于 5 次,每個檢查點不得少于 3 點,取**值作為處理依據。
(9)檢查廢巷、盲巷和密閉墻外的瓦斯、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時,只準在柵欄處檢查;必須進入盲巷內檢查時,制定專門措施,由救護隊員進行檢查;如恢復盲巷工作,必須制定排放瓦斯措施,并按措施進行工作。
(10)因故障等原因臨時停電停風,需對臨時停風巷道檢查恢復通風時,可由瓦斯員、當班班組長、安檢員三人一起進行檢查,一人檢查、兩人監護,由外向里邊走邊檢查,當瓦斯濃度達 1.0%或二氧化碳濃度達 1.5%時,停止前進并退出,設好柵欄,揭示警標,并匯報通風調度室。然后制定瓦斯排放措施,根據瓦斯排放分級管理規定,按措施要求進行排放。
(11)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、停風,要及時通知受影響區域人員切斷電源,將人員撤到進風巷道,設置柵欄,揭示警標,并向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室匯報,按指示進行工作。
(12)發現瓦斯超限,立即通知超限區域的人員停止工作,切斷電源,撤出人員,在通向超限區域的所有入口處設置柵欄警標,并查明原因,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室和值班領導,在接到通風調度的指示后,按規定進行排放瓦斯。
(13)如發現風流異常,必須立即停止風流異常區域的工作,并查明原因,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室。